卷款逃亡海南长达4年终落网
一家房产中介公司的老板,在半年多时间里,先后骗取26人购房款200余万元,之后逃逸海南长达4年,日前被闸北检察院以诈骗罪依法提起公诉。
妄图一夜暴富 骗倒多人
现年40余岁的朱某原本经营一家房产中介公司——上海森启置业有限公司。公司经营状况良好。2001年上半年,上海房地产市场逐渐红火起来,来找朱某要求购房和房屋置换的人越来越多。每天朱某经手几十万元的房款。面对巨额进出的现金,朱某渐渐对收取中介费的“小本买卖”产生厌倦。为了实现一夜暴富的梦想,朱某决定改变经营模式,让钱来得快些。
朱某发现,光顾自己中介公司的大都是一些经济不算宽裕的工薪阶层。他们有的刚拿到动迁款,急于改善居住环境,想购房安顿下来;有的拿出积攒了多年的钱款,希望“以小房换大房”;还有的客户出于对朱某的信任,委托他出售原有的房屋,同时又委托他物色更好的房子。朱某对此求之不得:“对待这些客户,只要在房价上稍稍优惠一点,就会让他们心动。”
很快,他利用巧言慢慢骗取了客户的信任。在2001年至2002年初的半年时间里,朱某共与26名被害人签订了售房、购房合同,共骗取房款200余万元。
携款外逃4年 终落法网
六年多买房不成,刘某至今仍借居于亲戚家。刘某是动迁户,一家三代六口人共居一室。2001年12月,通过朱某的推介,他看中了淞南新村的一套三居室。当他把动迁支票缴付给朱某后,朱某找出各种各样的借口不予办理买房的有关手续。在刘某一再催促下,朱某才写下“2002年1月29日办妥房屋转产、交易、进户手续”的承诺。
不久,朱某逃逸失踪。刘某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法作出民事判决,但由于朱某外逃,法院只得作出中止执行的裁定。
李某与朱某签订了购买泗塘新村的两居室购房合同,房价为11.7万元。其中由“森启公司”办理4万元贷款。可当李某按约先期支付5万元后,朱某既不办理贷款手续也不退还钱款。多次催讨无果,李某只得停下工作,赶到朱某的公司,要求立即办理相关手续,否则将其扭送公安机关。朱某见势不妙,又故伎重演,当场写下“5日后限期归还5万元”的承诺。然而,5天过后,当李某再度赶到朱某公司时,已是人去楼空。
由于朱某诈骗房款的民事案件立案越来越多,而报案还源源不断,引起了司法机关的高度重视。自2002年以来,公安机关不断通过网上通缉等各种手段追捕朱某。2006年3月,朱某在广州火车站落网被移送回上海。经审讯得知,朱某竟逃到了海南,隐姓埋名,以打工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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