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被告下落不明 办车贷仍在经营
2005年1月26日,作为购车首付款,季女士向一家名为“中联奥通”的公司交付了7.06万元。事过一年半,不仅提车无望,连承诺5个工作日交车的中联奥通公司也“蒸发了”。据了解,有同样遭遇的消费者已达百余人,损失的首付款数以百万计。
2005年1月,在京打工的季女士夫妇想购买一辆凯越轿车,苦于积蓄不够,且银行和金融公司都拒绝向外地人贷款。当看到某报纸刊登的广告称,“与多家银行合作的专业汽车信贷、农户及外地户口均可办理分期付款”时,当天就将包括保险、担保费、首付在内的7万余元交到了位于菜户营的中联奥通公司。此后再无音讯,其间曾以公司放假、相关人员外出、手续不全、尚未审批等为由进行推脱。
农民户口的钱女士也是根据同一家报纸广告找到了中联奥通,交款的第5天,因急于提车与某业务经理约定面谈。届时却发现该公司已被上门追讨首付款的数十位消费者挤得水泄不通,始知受骗。当天,丰台区刑警队经侦分队控制了该公司仅余的两名人员,并开始调查此案。
因警方的调查始终没有进展,今年8月13日,13名被骗的消费者将中联奥通诉至西城法院,同时成为被告的还有中联奥通的上级单位新华夏公司、为中联奥通提供注册的事务所及刊登广告的报纸等共5家。
原告方代理律师段佩珍表示,因被告下落不明,法院的诉讼文书无法送达,只能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根据规定,至少要到公告送达60天后方可开庭。荒谬的是,经原告之一钱女士取证,“下落不明”的中联奥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在工商局登记中仍处于“正常经营”。
怎么规避车贷骗局?真实案例分析教您防贷款被骗。
车贷骗局仍然在继续,近日,又有近500名消费者同时被一家公司以车贷的名义骗了,涉案资金达到500多万元。而根据今年上半年海淀区法院的统计,仅海淀区法院受理的车贷案件就达到1109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了530.11%,其中月收案最多的为4月份,达到了260件。
据了解,自2004年下半年开始,车贷被骗的案子就已经呈上升趋势,很多消费者在贷款买车的过程中,被一些不法的公司或者个人通过各种形式欺骗,造成资金损失,而所有这些几乎都是由于贷款流程不规范,消费者缺乏相应的贷款知识造成的。
案例1:国内首位买车维权消费者刘桂臣被骗
10年前汽车质量维权的消费者刘桂臣贷款购车也被骗了。2005年年底,刘通过一家报纸的广告办理贷款购车,并交纳68630元首付款。但是10天后,车没提到,公司却消失了。索赔无着落后,刘先生将报社及其广告代理商告上法庭。目前该案仍然没有审结。
案例分析:消费者贷款购车首先要知道贷款的债权人是谁?目前可以贷款的机构有银行、汽车金融公司和汽车财务公司,如果是银行,一般会有代理的分期公司来协助办理,但是不管怎么来协助消费者办理贷款,买车的首付款都不应该直接给分期公司,而应该是银行或者合作的卖车经销商,这样才能保证这笔资金的安全。
据了解,目前银行为了规避这样的风险,已经推出资金托管业务。也就是说,消费者买车的首付款可以首先存入银行账户,等待银行审批,可以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直接转给卖车经销商,防止首付款被骗。
案例2:目前二手车不能贷款
消费者刘先生上周致电本报称,自己一直想买辆二手车,前几日,看到一些宣传单上推二手车贷款业务,就打上面的电话,对方告诉他说,二手车可以贷款,而且贷款金额和期限不限,但是需要提供房产证及相关证明。由于不太清楚贷款流程,就询问了朋友,结果让他出了一身冷汗。
案例分析:据了解,目前各家银行都没有开展二手车贷款业务,刘先生碰到的问题可能是非车贷业务,因此即使贷款成功后仍然存在很多问题。这种通过非银行公司做抵押房产贷款本身就存在手续被骗的可能;贷款的利率会比车贷高出很多,消费者不熟悉的话被骗后才能发现;贷款方可能是非法的金融公司,消费者还款时会遇到不必要的麻烦。比如消费者通过银行的还款可能是还给公司而非银行,因此在发生非故意逾期时会被对方不断骚扰。
案例3:保证保险和管理费只交纳一种
消费者高先生贷款一年后发现这个问题,自己购买的宝来不仅交纳了保证保险,而且还有贷款管理费,一气之下,高先生停止了给银行还款。
据称,当时高先生贷款买宝来时,分期公司在对车辆作完抵押登记后,要求高先生办理贷款金额2%保证保险,而且还需要交纳3%的贷款管理费,而这两项费用后来并没有看到相关的单据。由于是第一次买车,高先生很快就答应了,但是后来高先生得知,这两种费用几乎是重叠的,自己损失了3000元左右。
案例分析:目前银行贷款几乎都是通过分期公司完成,从流程上来看,高先生的宝来车在车管部门作了抵押登记后,其实就不必再进行贷款保险。一般情况下,通过分期公司贷款,在对车辆作了抵押登记后,只需交纳2.5%的管理费就可以了。
另外一些分期公司还要求消费者交纳1000元保险担保费,防止消费者第二年不上分期公司指定的保险公司保险。对于这种情况,消费者只要在今后上保险时把保险受益人填写为银行,分期公司将无理由强制指定保险公司,即使将来要接触贷款合同,在法律上也不会遇到什么问题。
案例4:不要相信首付低于20%的贷款
上个月,一家媒体报道了一位养牛专业户为了能贷到款,被一家非法公司以车贷的名义骗去了97万元。
这位养牛专业户为了能申请到贷款,和一家分期公司取得了联系,对方提出要从银行贷款就必须贷款购买一辆车,在双方签订了贷款承诺书后,这位养牛专业户通过贷款购买了一辆帕萨特,但是贷款后发现,自己被骗了,合同上的车型是一辆奔驰,贷款金额则是97万元,而再找这家公司已经不见踪影。
案例分析:消费者签订汽车消费贷款合同时,一定要认真阅读相关的条款,与经销商签订车辆确认单,防止在合同上被欺骗。
另外,最近一些消费者因为还款到期,需要解除合同时受到分期公司的敲诈。对此,有关人士建议消费者亲自到银行解除贷款合同,并拿着相关文件到车管部门解除车辆抵押。